護照辦理及延期指南
辦理出國護照,具體的辦理條件、材料和流程是怎樣的呢?如果護照需要延期又是怎樣的辦理方法呢?的小編來給你推薦這份指南。
護照辦理申請材料
申請表原件
2寸淡藍色背景彩色證件照1張
與出境事由相應的證明材料
戶口簿、居民身份證原件和戶口簿首頁、本人資料頁、變更頁和居民身份證的復印件
護照辦理步驟/方法
1.領取申請表
領表地點在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公安分(縣)局出入境管理部門、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領取。
2.填寫申請表
填寫申請表須用黑色或藍黑色墨水筆填寫,要求字跡清楚、整潔,不準涂改。
“身份證號碼”以戶口簿升位后18位填寫(如沒有升位仍可填寫15位);
“姓名”使用國家標準簡化漢字,與戶口簿、身份證一致?
“拼音姓名”按普通話拼寫;
“出生日期”須與戶口簿、身份證一致;
“出生地”填寫省、直轄市即可;
“婚姻狀況”按實際填寫;
“政治面貌”可填中共黨員、共青團員、派名稱或群眾;
“文化程度”填寫國家主管教育部門承認的最高學歷;
“戶口所在地址”填寫與戶口簿一致的申請人戶口所在地的詳細地址;
“家庭現住址、郵編”請依照家庭現居住地如實填寫;
“本人身份”須如實依項選擇;工作單位填寫全稱,注明職務;檔案與工作單位不一致的填寫現在的單位,在備注欄注明檔案存放地,退休人員檔案在原單位填原單位;
“單位地址”須寫清單位的具體位地址門牌號碼;
“前往國家地區”按出境后第一個國家填寫或中國臺灣,不含過境國家;
“屬第幾次申請因私出境”填寫在公安機關申請出境的次數,未被批準的也合并計算,并備注欄說明未被批準情況;出境事由只選擇一項;
“申請證件種類類別”請按實際申請證件種類只可選擇一種;
“原護照號碼”選擇護照延期、換發、補發的請填寫此欄;
“家庭主要成員”填寫配偶、子女、父母、公婆、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家庭成員在境外的,用中文填寫境外單位、地址;
“本人簡歷”從參加工作填起至今,起止日期要準確、銜接;
“取證方式”請自愿選擇;
“以下由申請人所在位組織人事部門填寫”是由單位負責人填寫,簽署意見并蓋章簽名。
3.哪些人員需要單位出具意見并蓋公章
1) 各級黨政機關、人大、政協、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人民團體、事業單位在職的縣(處)級以上的領導干部,離(退)休的廳(局)級以上干部;
2) 金融機構,國有企業的法人代表,金融機構分支行(分支公司)以上領導成員及其相應職級的領導干部,國有大中型企業中層以上管理人員,國有控股企業中的國有股權代表;
3) 各部門、行業中涉及國家安全及國有資產安全、行業機密人員;
4) 其他在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登記備案的人員。
4.申請加急的條件
如果您遇到緊急情況,符合下列條件并經公安機關審查批準后,可在提交申請時辦理加急。申請加急的條件:
1) 出國治病或探望危重病人,須提交境外醫院開具的證明。
2) 出國奔喪,須提交境外醫院或警察局開具的死亡證明。
3) 出國參加緊急商務活動,須提交境外邀請函。
4) 出國留學、開學時間臨近,須提交錄取學校入學通知書。
5) 前往國入境許可或簽證有效期即將屆滿。
6) 公安機關認為確屬緊急的其他情形。
辦理加急業務申請,外文材料須到沈陽市公安局指定的翻譯公司翻譯成中文。
5.領取證件
取證可由本人領取或通過郵政局速遞,按照《取證回執單》上的日期領取證件。須本人攜帶居民身份證或戶口簿,持《取證回執單》,交費后領取證件。因故不能本人領取的,須寫委托書,受托人持本人和申請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登記后領取。制作完畢的證件保管期為三個月,過期不領取的予以銷毀。
取證程序:
1) 憑《取證回執》到收費臺交費;
2) 憑交費收據到領證臺領取證件;
3) 領取證件時,請仔細核對護照內容,避免發生差錯。
為減少您的往返次數,一次辦結護照申請,建議采用郵政速遞業務。愿意速遞的人員,請在辦結申請手續后,持《取證回執單》到郵政局設在出入境管理處接待大廳的服務臺辦理郵政速遞手續,護照郵寄費用直接交郵局柜臺即可。
6.哪些出境事由需提交證明材料
1) 公派留學,包括國家公派和單位公派,須提交填寫完整的《公派留學人員申 請護照登記表》。
2) 收養兒童出國定居,須提交常住戶口所在地的省級民政部門出具的收養登記書、領養人的護照或其它身份證件。
3) 由勞務公司辦理的出國勞務人員,須提交有外派勞務經營權的勞務公司出具的勞務項目的說明。
4) 由境外就業服務機構協助辦理出國就業的,須提交有境外就業經營權的境外就業服務機構確認的申請人與境外雇主簽定的就業合同。
辦理護照延期
一、護照延期
因私護照有效期不足一年半、因公護照有效期不足6個月,可申請辦理護照延期;護照過期,一般不能辦理護照延期手續;
二、辦理護照延期須提供如下材料:
1.提供本人所持中國護照原件及其資料頁的復印件;
2.交二寸證件照片一張;
3.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海員證/回國證明申請表”一份;
4.交驗獲準在加拿大居留、工作或學習的證件(如:PERMANENT RESIDENT CARD、WORK PERMIT、STUDY PERMIT)原件并提供其復印件;
5.獲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滿3年且尚未領取楓葉卡者,還須提供未入加拿大國籍的證明。
三、護照加注
凡持照人的身份、護照內的偕同人等情況(出生日期、出生地除外)發生變化或有其他重要事項須在護照中注明時,可辦理護照加注手續。
四、辦理護照加注手續須提供如下材料
1.提供本人所持中國護照原件及其資料頁的復印件;
2.交二寸證件照片一張;
3.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旅行證/海員證/回國證明申請表”一份;
4.提交與護照加注內容有關的書面證明材料;交驗獲準在加拿大居留、工作或學習的證件(如:PERMANENT RESIDENT CARD、WORK PERMIT、STUDY PERMIT)原件并提供其復印件;
5.辦理近照加注者還須另交近期正面免冠彩色二寸證件照片一張。
五、辦理護照延期、加注手續所需規費:每人每項20加元。
六、辦理護照延期、加注手續所需時間:
一般為4個工作日。特急件:當日上午11點前遞交申請,12:30取件,每人每項另收急件費50加元;加急件:第二或第三個工作日取件,每人每項另收急件費35加元。
七、護照延期、加注手續可本人親自前來總領館簽證處辦理,也可委托他人或旅行社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