護照種類有多少 怎么辦理因私出國護照
我國的護照種類有很多種,方便不同目的出國的人們選擇適合的護照類型,的小編今天就來說說護照的種類以及護照的申請方法,希望能幫到你哦。
護照類型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分為外交護照、公務護照、普通護照。普通護照的持有者應擁有中國內地戶籍或者是居住在國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香港及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得申領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應申領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護照。臺灣居民如符合一定條件,可向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機構及駐外使領館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外交護照
由外交部頒發給中國黨、政、軍高級官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和各派的主要領導人,外交官員、領事官員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和外交信使等。
公務護照
由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門頒發給中國各級政府部門副縣、處級(含)以上公務員、中國派駐國外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和駐聯合國組織系統及其專門機構的工作人員及其隨行配偶、未成年子女等。
公務普通護照
由外交部、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以及外交部委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外事部門頒發給中國各級政府部門副縣、處級以下公務員和國有企事業單位因公出國人員等。
普通護照
由公安部或者公安部委托的地方公安機關,以及駐外使、領館和駐香港、澳門公署頒發給前往國外定居、探親、學習、就業、旅行、從事商務活動等非公務原因出國的中國公民。
香港護照
由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頒發給享有香港特別行政區居留權及持有有效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證的中國公民。海外符合條件者可向我使、領館提出申請。截止2017年6月25日,共有152個國家或地區對香港特區護照持有者給予免簽或落地簽待遇。
澳門護照
由澳門特別行政區身份證明局頒發給澳門特別行政區的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和持有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身份證者。截止2017年6月25日,共有122個國家或地區對澳門特區護照持有者給予免簽或落地簽待遇。
申領因私普通護照的程序有哪些
中國公民申領因私普通護照須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其 (一般程序是):
(1)領取出境申請表:
本人(或委托親友)到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的出入境管理部門領取《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時必須攜帶以下材料和證件:
①戶口簿;
②身份證或其他戶籍證明;
③工作證(退休證);
④與出境事由有關的相應材料(邀請信,擔保書等);
⑤介紹信。
(2)填寫《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
①填寫前,首先要仔細閱讀表格內的每項內容以及填表須知,如有不明白處要向入境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詢問或通過有關咨詢服務機構幫助填寫;
②申請表格必須用鋼筆填寫,字跡要端正、清楚,不能潦草或涂改;
③此表一式四份,必須全部填寫,且每項內容必須一致;
④表格的右上角印有申請編號(四張表編號是一致的),申請人必須牢記,以便日后查詢;
⑤標題后的括號內應填寫本人申請前往國家或地區的名稱;
⑥“戶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和派出所的填寫,必須與本人戶口簿內的記載相一致;
⑦申請表內各欄填寫的要求。
“姓名”一欄,申請人的姓名必須與本人身份證和戶口簿上的記載相一致,必須用標準漢字的正楷書寫,不得任意更改姓名,也不得填寫別名。 “外文譯名”一欄,必須按照本人漢語姓名的普通話讀音的漢語拼音字母拼寫,書寫時分姓氏和名字兩部分,姓氏在前,名字在后,不得將姓氏和名字兩部分連在一起寫;復 姓連寫,但也必須和名字分為兩部分書寫;少數民族語姓名,須按照民族語的讀音,用漢語拼音字母名翻譯轉寫;如有的申請人姓名有其他拼寫形式,可以申請加注在備注頁中。
“身份證號碼”一欄,應根據公安機關頒發的本人正式身份證內的號碼填寫,不得填寫臨時身份證內的號碼。沒有申領過居民身份證的申請人可以不填寫此欄或填寫”無”。
“出生日期”一欄,須與戶口簿和身份證中記載的出生日期(包括年月日)填寫一致。
“出生地”一欄,須與本人戶口簿上的記載一致,出生于中國的,填寫出生地的省或自治區,直轄市,或香港,澳門,臺灣;出生于國外的,填寫出生國的中文名稱。
“籍貫”一欄,必須與戶口簿的記載一致。
“民族”一欄,必須與戶口簿上記載一致。
“婚姻狀況”一欄,必須根據本人實際情況,填寫“已婚”,“未婚”,“離婚”和“喪偶”四種情況之一。
“文化程度”一欄,按照本人最高學歷填寫。
“政治面目”一欄,須按本人實際情況填寫“群眾”,“團員”,“中共黨員”或“某派”等。
“工作單位”一欄,須填寫本人工作或學習單位的全稱。沒有工作單位的可填寫“ 退休”,“退職”,“退學”,“待業”等。
“職務”一欄,須填寫本人現在所擔任的實際職務,或本人所從事的職業。
“職稱”一欄,應按照有關部門實際評定的本人專業技術職稱填寫。沒有經過評定職稱的,可不填寫。
“地址”及“電話”二欄,無論是工作單位的地址電話,還是家庭住址的地址電話,都必須填寫詳細地址,包括區,縣,鄉鎮,街巷名稱,門牌號碼,郵政編碼等。 “本人簡歷”一欄,須填寫從上小學開始的主要學歷和工作經歷,包括起止年、月、單位名稱和本人職務等,要連續填寫到填表日期止,中間不得有時間間隔或中斷。
“出境事由”一欄,根據本人要求出境的實際理由和邀請信的邀請內容填寫“探親”, “訪友”,“旅游”,“定居”,“留學”,“研修”等。
“單程或雙程”一欄,除出國出境“定居”者應填寫“單程”外,其他出國事由者,均應填寫“雙程”。
“偕行不滿16歲的兒童”一欄,如大人和兒童共同申領一本護照的,須填寫此欄。分別申領護照者,則無需填寫。
“在境外期間的經濟擔保和經濟擔保人情況”一欄,須填寫擔保人的姓名,年齡,國籍或籍貫,與本人關系等。
“自費留學就讀學校”一欄,填寫前往國家留學就讀的學校的名稱(全名)。
“留學生類別”一欄,應根據本人出國學習的性質填寫,出國讀語言的填“就讀”,讀專科學校的填“專科”,讀大學或接受大學以上教育的填“留學”。
“所讀專業”,“所讀學位”,“學年”,“開學日期”幾欄,申請人應根據國外(境外) 校方所發的“入學通知書”規定的有關內容填寫。
“國內外主要親友”一欄,國內親屬主要指直系親屬和近親屬,國外的親友主要是聯系密切的,且須填寫其在國外的住址(中英文均可)。
“備注”一欄,須填寫本人申領護照的理由或憑據,如出國工作的填“工作聘書”或“ 合同書”;出國留學就讀的填“入學通知書”,“經濟擔保書”;出國探親定居的填“邀請信”等
(3)遞交《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
①按填表要求填寫完《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后,須經所在單位黨委或人事保衛部門蓋章,如系待業人員須經所在街道辦事處或派出所蓋章;如系農村戶口,須經所在農村鄉鎮黨委一級部門蓋章;
②開具《因私申請出國介紹信》一封(由在申請表格上蓋章的單位在蓋章的同時開具),介紹信臺頭應當寫當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內容寫同意申請人前往XX國家(或地 區)探親訪友,定居,留學等;
③拍好護照照片(一般為小二寸、近三個月內的黑白或彩色免冠正面照片)并按要求貼在《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上。此外至少另外準備2~3張同樣的照片并在照片背面寫上本人姓名;
④準備好有關出國出境的證件材料,如邀請信,擔保書,入學通知書等的復印件 ;
⑤準備好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工作證或其他戶籍證明,或“學生證”、“待業證”、“離退休證”、“辭、退職證明”、“職稱證”等。
⑥到公關機關的出入境管理部門遞交已填寫完畢的《中國公民出境申請表》及國外(境外)邀請信,擔保書,單位介紹信,戶口簿,工作證及學生證或待業證,離退休證,身份證和本人照片等。如因特殊原因申領加急護照,必須在遞交材料的同時特別說明。
⑦等候護照:
公安機關的出入境管理部門接受本人所遞交的申請表格和相應材料并審核后即可做出是否批準同意申請人的申領護照決定,并一般在30天內(地處交通不便偏僻的在60天內, 加急的一般在一周左右)即可通知申請人。交表時務必記住本人的申請編號以便查詢。
⑧領取護照:
當公安機關受理本人的申領護照材料后,須經過審核和制作護照的過程,申請人可在規定的時間之內耐心等待并可按遞交材料時約定的時間或在接到公安部門的通知后前往領取護照 和出境登記卡。

上一篇:新西蘭家長陪讀簽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