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蘭留學學生簽證七大變更介紹
新西蘭移民局宣布了一系列有關學生簽證的重要變更,從2011年7月25日起,政策重大改動。
學生簽證主要的變動 – 從2011年7月25起執行:
1、增加對于學習真實性的審查。例如,在開具OFFER之前,學校要提供該學生達到了入學要求的證明;
2、學生要求達到很高的出勤率,除非非常特別的原因;
3、學習進度會根據學校本身的教學政策來判定;
4、學生必須提供資金證明,對于幫助學生提供存款證明的擔保人,必須是朋友或親戚,并且是有真實的擔保意愿,有足夠的資金;
5、移民官更大權力,在發放學生簽證時確保學生在高質量的學校中學習;
6、對于博士學生以及他們的配偶孩子,體檢報告會從24個月有效期延長至36個月;
7、對于工簽持有者,將不需要申請VOC便可以進行雇主指定的工作所需的學習和培訓;
8、學習研究生課程和長期短缺列表里的本科及以上的長期短缺課程的學生配偶,才發放配偶工簽。
學習后工簽的變動:
1、學生必須持有通過學滿2年得到的文憑,才能申請STUDY TO WORK工簽。除非是Post Graduate Diploma或是接受過轉學分的本科課程。
2、對于繼續學習并取得更高文憑(本科或研究生)的學生將可以獲得第二次的畢業生Study to Work 工作簽證)。
技術移民的變動:
1、從2011年7月25日起
a) 3-6級的文憑加分將降到40分;
b) 7-8級的文憑保持50分;
c) 9-10級的文憑將上升至60分;
2、只有本科或以上的學歷才能有學歷的額外加分
從2017年3月起:
1、畢業生OPEN工簽的資金擔保要求從00增加到00
2、學生簽證的資金擔保要求將從,000每年增加到,000每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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